聲測管現場檢測有哪些規定?
A.1
A.1.1
①當樁徑不大于 1000mm 時應對稱埋設兩根管,當樁徑大于 1000mm 而小于 1800mm 時應呈等邊三角形埋設三根管,當樁徑大于等于 1800mm
②聲測管宜采用金屬管,其內徑應比換能器外徑大 15mm,一般為 45~60mm。聲測管的連接宜用螺紋連接,并保證接頭密封,管底封閉,管口加蓋,不漏水;在進行樁身砼灌注前宜在聲測管內灌③聲測管可焊接或綁扎在鋼筋籠的內側,確保牢固,順直,且相互平行,定位準確。聲測管須埋設至樁底,管口宜高出樁頂面 300mm
④聲測管的布置以路線前進方向的頂點為起始點,按順時針旋轉方向進行編號和分組,每兩根A.1.2
①被檢樁的混凝土齡期應有 14d 或混凝土強度至少達到設計強度的 70%且不小于 15MPa②聲測管應灌滿清水, 且保證暢通, 若聲測管變形、 堵塞,導致不能進行超聲波檢測的, 按 5.1.7③標定超聲波檢測儀發射至接收的系統延遲時間 t0④準確量測聲測管的內、外直徑和相鄰測管外壁間的距離,量測精度為± 1mmA.1.3
①測點間距不宜大于 250mm。發射與接收換能器應以相同標高同步升降,其累計相對高差不應大于 20mm
③對于聲時值和波幅值出現異常的部位,應采用水平加密、等差同步或扇形掃測等方法進行細④聲測有明顯或嚴重缺陷的基樁不宜用小應變作校核或復測。
A.2
A.2.1
①混凝土灌注樁應在成樁 14d 以后或混凝土強度至少達到設計強度的 70%且不小于 15MPa后檢③檢測單位收集規范要求
的有關技術資料,測量并記錄樁頂截面尺寸。
④根據現場實際情況選擇合適的激振設備、傳感器及檢測儀,檢查測試系統各部分之間是否連接良⑤被測樁頭應鑿至設計標高,露出新鮮混凝土面,
樁頭平整,并用打磨機將測點和激振點磨平,直徑約為 10cmA.2.2
②對混凝土灌注樁, 傳感器宜安裝在距樁中心 1/2 ~2/3 半徑處,且距離樁的主筋不宜小于 50mm,③當樁徑不大于 1000mm時不少于 2 個測點;當樁徑大于 1000mm時不少于 4 個測點;對于混凝土預制樁,當邊長不大于 600mm時不少于 2 個測點;當邊長大于 600mm時不少于 3 個測點;對于預應力混凝土管樁不少于 2
A.2.3
①混凝土灌注樁、預制樁的激振點宜在樁頂中心部位,預應力混凝土管樁的激振點和傳感器安裝點與樁中心連線的夾角不應小于 45
②激振錘和激振參數宜通過現場對比試驗選定。短樁或淺部缺陷樁的檢測宜采用輕錘短脈沖激振;長樁、大直徑樁或深部缺陷樁的檢測宜采用重錘寬脈沖激振,也可采用不同的錘墊來調整激振③采用力棒激振時,應自由下落;采用力錘敲擊時,應使其作用力方向與樁A.2.4
②各測點的重復檢測次數應不少于 3
③當干擾較大時,可采用信號增強技術進行重復激振,提高信噪比。信號一致性差時,應分析A.3
A.3.1
①基樁的混凝土齡期達到 28d 或預留的同條件養護試件強度達到②樁徑 ( 以下用 D表示 ) 小于 1.2m 的樁應鉆 1 個孔, D為 1.2 ~1.6m 的樁應鉆 2 個孔, D>1.6m的樁應鉆 3
③當鉆芯孔為 1 個時,宜在距離中心 10~15cm的位置開孔;當鉆芯孔為 2 個及以上時,開孔位置宜在距樁中心 0.15 ~0.25D
④對樁端持力層的鉆探,每根受檢樁應不少于 1 個孔,鉆探深度應滿足設計要求,若設計未作要求,應鉆至樁底下不小于 1D且不小于 2 米。對懷疑有溶洞或裂隙等的地質情況,應鉆至樁底下不小于 3D且不小于 5
⑤出現下列情況的基樁應進行鉆芯檢查,并且不包括在規定頻率中:對基樁質量或地質情況有⑥鉆機安裝必須周正、穩固、底座水平。當樁頂面與鉆機底座的距離較大時,應安裝孔口管,孔口管應垂直牢固。鉆機立軸中心、天輪中心與孔口中心必須在同一鉛垂線上。應確保鉆機在鉆芯過程中不發生傾斜、移位,鉆芯孔垂直度偏差不大于 0.5%⑦鉆進速度。 每回次進尺宜控制在 1.5m 內,鉆至樁底時宜采取適宜的鉆芯方法和工藝鉆取沉渣⑨鉆取的芯樣應由上而下按回次順序放進芯樣箱中,芯樣側面上應清晰標明回次數、塊號、本回次總塊數,并按規范要求及時記錄鉆進情況,對芯樣質量進行初步描述,對樁底沉渣和持力層情⑩當單樁質量評價符合設計要求時,應灌漿封閉鉆芯孔,否則應封存鉆芯孔留待處理,若鉆芯孔需作超聲波法檢測,按 A.1.2- ②點要求執行。
A.3.2
①當樁長為 10~30m時,每孔隨機截取 3 組芯樣;當樁長小于 10m時,可取 2 組,當樁長大于30m時,不少于 4 組;在缺陷位置能取樣時,應截取 1組進行強度試驗,頻率不包括在以上規定內。
每組芯樣應制作 3
②上部芯樣位置距離樁頂設計標高不宜大于 1D或 1m,下部芯樣位置距離樁底不宜大于 1D或 1m,中間芯樣宜等間距截取;當同一基樁的鉆芯孔數大于 1 個,其中 1 個孔在某深度處存在缺陷時,應③當樁端持力層為中、弱、微風化巖層且巖芯可制作成抗壓試件時,應在接近樁底部位截取 1A.3.3
①芯樣試件制作完畢后即可進行抗壓強度試驗?;炷列緲釉嚰目箟簭姸仍囼瀾础镀胀ɑ炷亮W性能試驗方法》 GB/T50081-2002 及廣東省建設廳標準《基樁和地下連續墻鉆芯檢驗技術規程》 DBJ15-28-2001 的有關規定執行;樁底巖芯單軸抗壓強度試驗應按《建筑地基基礎設計規范》
GB50007-2002 附錄 J 及《公路工程巖石試驗規程》 JTG E41-2005②抗壓強度試驗后,當發現芯樣試件平均直徑小于 2 倍試件內混凝土粗骨料#大粒徑,且強度A.3.4
①混凝土芯樣試件抗壓強度代表值應按 1 組 3 個試件強度值平均值確定。同一受檢樁同一深度部位有 2 組及以上混凝土芯樣試件抗壓強度代表值時,取其平均值為該樁該深度處混凝土芯樣試件抗壓強度代表值。受檢樁中不同深度位置的混凝土芯樣試件抗壓強度代表值中的#小值為該樁混凝②樁端持力層性狀應根據芯樣特征、巖石芯樣單軸抗壓強度試驗、動力觸探或標準貫入試驗結③樁身完整性類別應結合鉆芯孔數、現場混凝土芯樣特征、芯樣單軸抗壓強度試驗結果及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