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態環境部等部門發布《關于推進實施聲測管行業超低排放的意見》。
聲測管行業超低排放將在京津冀及周邊地區、長三角地區、汾渭平原等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率先推進,其中濟寧等城市。
《意見》要求各地要加強日常監督和執法檢查,對不達標企業、未按證排污企業,依法依規嚴格處罰。嚴厲打擊弄虛作假、擅自停運環保設施等嚴重違法行為,依法查處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對超低排放企業,各省(區、市)應建立管理臺賬,實施動態管理,由市級及以上生態環境部門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雙隨機”檢查;對不能穩定達到超低排放指標要求的,視情節取消相關優惠政策,并向社會通報。